同学们:
根据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及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我院2021-2022学年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范围
学籍在校的2019级、2020级、2021级在读本科生。
二、评定程序
(一)发布评选通知
9月2日,学院发布评选通知;
(二)学院评选
9月2日-9月14日,根据评定办法与评定通知,公布评选方案与评选细则,核定学生成绩,开展评选工作;
(三)学院公示
9月15日-9月21日,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;
(四)报送学校审批
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评定结果报送学校审批。
三、评选组织
(一)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,统筹负责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;
(二)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学院党组织副书记任评审委员会主任,成员包含班主任、辅导员、教学秘书等,统筹负责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。如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申诉。
四、评审办法
(一)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参照附件中的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太阳神网站106666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进行。
(二)本科生学业奖学金参照附件中的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太阳神网站106666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进行。